河南工商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
发布时间:2015/6/15 发布者:河南工商职业学院
 
    1.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思想进步,作风正派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  2. 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  3.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,热爱劳动,关心集体,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,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。
  4. 专业思想牢固,学习目的明确,刻苦勤奋,学习成绩优异,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。
  5.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知法守法,文明礼貌

  6. 在校期间,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等。
  第二条   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方法及比例
  1.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分院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两级。
  2. 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10%。
  3.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,要根据省定条件,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评定选出。
  第三条   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程序
  1. 各班级参照评选条件对毕业生进行排名,按比例上报系部。
  2. 各系部对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进行审核,汇总后报学生处(团委)。学生处在征求就业办等有关部门意见后,报院领导确定。
  3. “优秀毕业生”由系部整理并填表,报经学生处(团委)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。
    4. 对评定的“优秀毕业生”发给荣誉证书,择业时予以优先推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