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程 |
发布时间:2018/12/16 发布者:河南工商职业学院 |
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、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,特制订本规程。
一、校历的制定
校历是制订教学计划、学期授课计划及安排教学工作和其它活动的重要依据。校历按学年编制,它包括学年、学期、假期的起止日期、教学周次顺序等。
教育教学部在每年六月份,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的教学计划表安排,在征集有关院(部)、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编出下一学年的校历,经分管校长审核后,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印发执行。校历是指导和控制全校一切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,校历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允许变动。
二、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的制定
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、学习年限和专业方向、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以及各门课程的知识联系,根据教育部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原则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对教学活动进行的全面安排。
我校现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,是各教学校(部)各专业根据教育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的基本原则,把行业企业的调研结果与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结合而编制的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经教学校(部)审核通过,经教育教学部审查后提交学校分管校长审定,由学校批准发布实施。
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应保持相对稳定,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。如有重大原因确需变动时,必须在不违背教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,按照《专业设置、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和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编制控制程序》(SDSY-CX-19)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教学进度表
教学进度表是安排各专业教学进度和环节的基本教学文件。教学进度表按学期编制,它包括各专业学期内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、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安排的具体周次和时间。
教育教学部在学期末,依据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的教学计划表和校历,在征集有关教学校(部)意见的基础上,编出下一学期教学进度表。
教学进度表一经印发执行,原则上不予改动,如因客观原因,确需改动的应由教学校(部)提出申请,经教育教学部批准后方可改动。
四、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
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是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,对课程的教学目标、任务、内容、体系、深度、进度及教法做出具体规定的指导性文件。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是教师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,是课程建设的基础,也是检查、评定学生学业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。
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要明确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中的地位、作用和任务,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的制(修)订应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开发设计,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(群)的任职要求,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,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,课程融“教、学、做”为一体,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。各类课程在内容设置上应注意做到:公共课平台课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基本素质教育,专业必修课要体现专业特色,侧重专业基础与能力,专业方向课要注重基本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,为学生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中所列课程(包括必修和选修)均需编写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,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中的课程名称完全相符,同一门课程的教学,如果学时相同、培养目标一致,必须依据同一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,学时或培养目标不同时,应分别制定出相应的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中个别课程开设两个学期(或两个学期以上),此类课程应编写一个课程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。
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的修订要结合我校实际和各专业的特点,做到要求明确、重点突出,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。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、理解和掌握课程的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,并依据它来拟订自己的授课计划、内容和编写教案。
五、教学任务
教学任务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(专业标准)每学期各专业所需开设的课程汇总制订而成,教学校(部)根据教育教学部的总体安排,负责具体落实任课教师、实习指导教师、教材,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。
教学任务的下达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完成教学任务、稳定教学秩序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。
教育教学部每学期期末将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到各相关院(部)后,各院(部)根据学校规定确定合堂班级、选定适用教材、确定任课教师,最后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报教育教学部。
任课教师一旦确定,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任课教师。确属特殊情况必须换人时,应由教师或教研室提出申请,教学校(部)长签字同意后,经教育教学部长批准方可。
六、授课计划
各课程都应根据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的要求,在开学前编写出授课计划(或实训计划),以保证有计划地完成教学任务。授课计划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,院(部)负责人批准,教育教学部抽查。
授课计划填写力求项目齐全、准确,如确需变动时,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,院(部)负责人批准。
七、组织教学
学校按照各院(部)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及学生的选课情况编制课程表,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,在指定的教学地点进行教学。课堂教学常用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有:课堂讲授、课堂讨论、习题课和实训课及“教、学、做”一体化教学等其它改革形式。
教师要认真精选教学内容,加强教学法的研究,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,注重能力培养和技能培训,合理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,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,按照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律进行教学,提高教学的质量。
组织教学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。整个教学运行管理,要抓住两个重点:一是教学过程(包括课堂、实习、实训、实验教学)的组织管理,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,贯彻因材施教、教学相长、教学做一体的原则;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,应制订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,对课堂教学、实验实训教学、实习教学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提出要求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八、教学检查
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。各院(部)要把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列入工作日程,教育教学部对各院(部)日常教学秩序进行抽查。学校每学期进行期初、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,根据每学期工作重点及教学情况确定检查内容、重点和方式,教育教学部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意见,经学校批准后与各院(部)共同组织实施。 |